攀枝花市弘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攀枝花市弘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职不力的函》,函告我局由于你公司未加强小区业主装饰装修巡查和管理,未有效措施制止乱搭乱建,同时,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导致大部分业主违章搭建,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
针对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函告的问题,我局于2019年10月11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你公司确实存在装饰装修管理资料不全,对小区业主违章搭建管理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的问题。对此,我局依据《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你公司做出如下处理: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B类第10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以及治安、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扣除企业信用分10分。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