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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要点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阅读次数:2646

来源:安全风雨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024年1月1日,应急管理部13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正式实施,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下。

一、有限空间定义
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定义解释:
1、空间有限,与外界相对隔离。有限空间是一个有形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空间。有限空间既可以是全部封闭的,如各种检查井、反应釜,也可以是部分封闭的,如敞口的污水处理池等。
2、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能够进入开展有关工作。有限空间限于本身的体积、形状和构造,进出口一般与常规的人员进出通道不同,大多较为狭小,如小的井口或人孔。虽然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可以进入其中开展工作。如果开口尺寸或空间体积不足以让人进入,则不属于有限空间,如仅设有观察孔的储罐、安装在墙上的配电箱等。
3、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临时性工作,有限空间在设计上未按照固定工作场所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考虑采光、照明、通风和新风量等要求,建成后内部的气体环境不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进行临时性工作。
4、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有限空间因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且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内部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产生中毒、燃爆和缺氧风险。
二、有限空间的范围
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和密闭设备 3 类。具体可参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1、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2、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
3、密闭设备,如船舱、贮(槽)罐、电镀槽、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
三、有限空间有哪些危害
有限空间存在:中毒、缺氧窒息、燃爆以及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其中以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造成事故占比最高。同时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存在隐蔽性以及盲目施救事故扩大的特性。
引发有限空间作业中毒风险的典型物质有:硫化氢、一氧化碳、苯和苯系物、氰化氢、磷化氢等。
硫化氢易存在于污水管道、污水池、炼油池、纸浆池、发酵池、酱腌菜池、化粪池等富含有机物并易于发酵的场所。当浓度超过 1000mg/m3时,数秒内即可致人闪电型死亡。
一氧化碳极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丧失携氧的能力和作用,造成组织窒息,甚至导致人员死亡。含碳燃料的不完全燃烧和焊接作业是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
苯可引起各类型白血病,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确认苯为人类致癌物。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除锈和防腐等作业时,易挥发和积聚该类物质。
氰化氢在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有苦杏仁味的液体,易在空气中挥发、弥散(沸点为25.6℃),剧毒且具有爆炸性。酱腌菜池中可能产生氰化氢
磷化氢是一种有类似大蒜气味的无色气体,剧毒且极易燃。10mg/m3浓度下接触 6h,人体就会出现中毒症状。在微生物作用下,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可能产生磷化氢。此外磷化氢还常作为熏蒸剂用于粮食存储以及饲料和烟草的储藏等。
四、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安全风险辨
常见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安全风险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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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见的防护设备设施
1、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符合《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2006)的规定,每年至少检定或校准 1 次。
2、呼吸防护用品:长管呼吸器,应符合《呼吸防护 长管呼吸器》(GB 6220—2023)的规定;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符合《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的规定。隔绝式紧急逃生呼吸器、防尘口罩和防毒面具。
3、坠落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防坠器、安全绳、三脚架。
4、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5、安全用具移动式风机和风管、头灯、手电、对讲机、围挡警戒等。
六、有限空间管理措施
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组织落实如下措施: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2、辨识有限空间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后果、防护要求、作业主体等情况。
3、 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
4、开展相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主要包括: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内容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5、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指定专人建立设备台账,负责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定和校准等工作,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应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演练。
企业应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监护人员应当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
七、有限空间作业流程
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作业审批-安全交底-设备检查-封闭作业区域及安全警示-安全隔离-清除置换-初始气体检测-强制通风-再次检测-人员防护-实时监测与持续通风-作业监护-作业完成。
注意事项:
1、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2、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八、处罚事项
1、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5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重大事故隐患)。
2)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仪器、设备、装备和器材的,或者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2、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情况的。
2)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演练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贸企业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万元以下的罚款。
1)配备监护人员,或者监护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重大事故隐患)
2)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或者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重大事故隐患)
3)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
4)未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的。(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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